打赢官司后再收费,一般说的就是风险代理收费。简单来讲,就是律师事务所跟委托人约定,一开始委托人不用给律师服务费,等案件胜诉或者达到了特定目标,再按照约定好的比例来收费。
不过呢,风险代理收费是有上限的,不能超过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 30%。而且不是所有案子都能采用风险代理收费。像婚姻、继承案件,请求给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索要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追讨劳动报酬的案件,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还有群体性诉讼案件,都不能用风险代理收费这种方式。
风险代理收费的具体金额,得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一起商量确定。商量的时候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实现代理目标难不难,律师花了多少时间和精力,律师可能要担多大风险和责任,以及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怎么样。在签风险代理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把收费方式、收费金额或者比例这些关键信息写清楚,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