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在事故里负全部责任,那交通费一般是由责任方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规定,要是有人因侵权行为人身受损或有财产损失,侵权人就得承担赔偿责任。这其中,交通费就属于因为事故,给受害人带来的合理费用。
不过在确定赔偿的时候,交通费得有正式票据才行。而且这些票据还得和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对应得上。要是受害人以及必要的陪护人员因为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真的产生了交通费用,都能要求责任方来赔。
要是事故涉及责任方的车辆投保了,那可以先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要是赔偿不够,剩下的就由责任方出。受害人能和责任方、保险公司协商赔偿的事。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只要和事故沾边的交通费都能赔,其实要符合前面说的票据等条件才行。另外,有人觉得和保险公司协商肯定能成,实际上也可能会遇到协商不成的情况。要是协商真的不成,受害人也别慌,可以准备好交通票据、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些相关证据,去法院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权,要求责任方和保险公司赔偿交通费以及其他合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