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坏公共设施,赔偿责任一般由责任人承担。《民法典》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要承担侵权责任。在交通事故里,若公共设施损坏是一方过错导致,该过错方就是侵权人,要赔偿公共设施的损失。例如车辆驾驶员违规驾驶、操作不当撞坏交通标志、路灯等,就得承担赔偿责任。
要是涉及多方责任,就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赔偿。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明确各方责任划分。各方按照认定的责任比例,分摊公共设施损失的赔偿费用。
如果驾驶员是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事故损坏公共设施,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担责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所以,损坏公共设施后,赔偿主体要依据事故具体情况和责任认定来确定。发生此类事故,当事人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配合责任认定,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避免产生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