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纠纷里,举证责任分配有一般原则和特殊规定。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要是有人主张合同关系成立且生效,那这人就得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负责举证。例如,拿出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合同,就能证明合同成立生效。
若有人说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或撤销了,就得对引起合同变动的事实举证。像一方说对方同意变更合同条款,就得拿出聊天记录、变更协议这类证明对方同意的证据。
在证明违约事实上,守约方要证明违约方有违约行为。比如在买卖合同里,货物质量不符要求,守约方就得提供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据。
违约方若想免责,得对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举证。比如因不可抗力没法履行合同,就得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以及和合同无法履行有因果关系,像自然灾害报道、政府管制文件等。
此外,有些特殊合同纠纷,法律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这时违约方要承担更多举证责任。大家遇到合同违约纠纷,一定要清楚这些举证规则,避免因举证不力影响自身权益。若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