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遇到原告重复起诉的情况,被告可以按下面的方法提异议。
按照民事诉讼的规定,被告得在案件第一次开庭以前,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在书面异议里,要明确说清楚原告的这次起诉属于重复起诉,并且把相关事实和理由讲明白。具体就是说说判断重复起诉的几个关键地方,像前后诉的当事人是不是一样,诉讼标的有没有一致,诉讼请求是否相同,或者后诉请求是不是在实质上否定了前诉的裁判结果。举个例子,把前诉和后诉在当事人主体、争议事实这些方面有关联和重合的情况列出来。
除了写书面异议,被告还得附上和认定重复起诉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前诉的判决书、裁定书,有了这些就能证明这个案子之前已经经过法院审理并且有了裁判结果;还有相关的合同、协议等,能说明前后诉的诉讼标的是同一回事。
把书面异议和证据材料一起交给受理这个案件的法院就行。法院收到被告的异议后,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如果法院觉得这确实是重复起诉,就会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要是认为不构成重复起诉,那案件就会继续审理。这个时候,被告要多留意法院的处理进度,按照法院的要求做好后续的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