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补偿数额要依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没还完的贷款是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登记一方补偿另一方。
补偿数额计算,先算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首付加贷款总额)的比例,再乘房产现价值,得出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价值,其一半就是应补偿给另一方的数额。
要是房产是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不过法院会综合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因素判决。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夫妻共同房产时,可对该方少分或不分。
遇到这些情况,双方可先友好协商,确定房产归属和补偿数额。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判决。同时,要注意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