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时加盖公司公章有没有法律效应,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借款实际上是个人用了,加盖公司公章可能会出现债务加入或者表见代理的情况。债务加入通俗来讲,就是有第三方说要一起承担这笔债务,只要通知了债权人,或者直接跟债权人表达了这个意愿,而债权人也没在合理时间内明确拒绝,那债权人就可以要求这个第三方和债务人一起还钱。当借款一方有足够理由觉得盖章行为能代表公司,并且公司自己也有过错,像公章管理太随便等,这就可能构成表见代理,公司就得对这笔借款负责。
而如果借款是用于公司经营的,那这借款就相当于公司和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加盖公章就是对这个借款事实的确认,公司肯定得把钱还上。
要是个人没经过公司允许就加盖公章,而且钱也没用到公司经营上,这一般就是个人行为。不过要是第三方是好心的,也没犯错,公司可能还是得担责,但之后公司可以找这个私自盖章的人把钱要回来。
所以,个人借款加盖公司公章不一定肯定有效,得综合考虑借款用到哪、盖章是不是经过公司同意、第三方是不是善意这些因素来确定各方该负什么责任。建议大家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保留好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要是有纠纷,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