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离婚的时候,婚前承诺赠房且婚后完成登记的房产,处理办法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定。
如果婚前的房屋赠与承诺是通过书面形式确定下来的,就像有明确的赠与合同,而且还办理了公证手续,那么这个赠与合同就正式生效了。等房产完成登记以后,这房子就属于受赠方个人的财产了。离婚的时候,房子归受赠方,不会算到夫妻共同财产里面进行分割。这是因为赠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而且也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这个把房子产权转移的关键步骤。
2、要是婚前只有口头的赠与承诺,到婚后才办理房产登记。要是房子登记在受赠方名下,一般会把这房子当成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赠与方有可能会说这是为了能结婚才附条件的赠与。法院在做判决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好多因素,像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还有在婚姻期间对房子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等。要是结婚时间比较短,或者有证据能证明赠与是附条件的,赠与方可能能拿回一部分房子的权益。要是觉得不属于附条件赠与,那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一般是平均分割,同时也会照顾子女、女方还有无过错方的权益。
3、要是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肯定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的时候,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平等分割,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比较弱势的一方适当多给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