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确定抚养权时,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不过,若母亲有这些情况,父亲请求直接抚养,法院会支持:一是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和她一起生活;二是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孩子跟自己生活;三是因其他原因,孩子确实不宜随母亲生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具体情况,像经济条件、生活环境、个人品行等。有这些情形的一方可优先考虑:做了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跟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跟其生活对成长有利,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
子女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认真听取孩子愿意跟哪方生活的意见。
遇到抚养权纠纷,父母要从孩子利益出发,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提供对自己有利且符合孩子利益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