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某些案件的特定阶段能从公安机关了解部分案情。
刑事案件里,犯罪嫌疑人方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会告知其涉嫌罪名等基本情况。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了解被指控具体事实的权利。不过,因侦查工作与保密要求,像侦查手段、其他共犯未查明的线索、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内容等,公安机关不会透露给当事人。
被害人方面,案件受理后,公安机关会告知受理情况。案件有进展,比如犯罪嫌疑人被抓、鉴定结果出来时,通常会及时通知被害人。但为保障侦查顺利,关键侦查细节不会告知。
治安案件中,当事人有权知晓案件处理结果、处罚依据等内容,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时会依法履行告知义务。
所以,当事人有权利从公安机关了解和自身权益相关的案情。但公安机关会根据法律规定以及侦查、办案实际情况,来确定告知内容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