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重名是否侵权得分情况看。要是在先的饭店名称有一定市场知名度,被相关公众知晓,那它就会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等。要是在后的饭店用了相同名称,还容易让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比如误以为和在先饭店有许可使用、关联企业关系等,这种重名行为就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
要是在先饭店名称已经进行了商标注册,在后饭店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用相同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不过,要是双方饭店都没什么显著知名度,并且所处地域不同、消费群体也不重合,重名不太可能让消费者混淆,一般就不会被认定为侵权。
要是发现饭店重名可能侵权,得先收集证据,像自身饭店的知名度证据、对方使用相同名称的情况等。接着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能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