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开住所地超一年,离婚纠纷管辖得分情况确定。
要是一方起诉离婚,且被告有经常居住地,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这其中的“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不算。比如夫妻双方都离开居住地一年了,被告在这段时间里有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新地方,那么该地法院就有管辖权。
而若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的法院管辖。简单说,就是被告没符合规定的经常居住地时,以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地方来定管辖法院。
这么规定是为保障诉讼便利,合理利用司法资源。也能让离婚案件在合适法院审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若遇到此类离婚纠纷,要先确定对方有无经常居住地,据此判断管辖法院,确保能正确选择起诉的法院,以顺利解决离婚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