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把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后,就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公安机关按以下步骤处置。
公安机关收到移送材料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就会立案。要是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不予立案,同时会把不立案的原因告知法院。
立案后,公安机关开始侦查。会通过调查取证、询问证人、查询、冻结、扣押相关财产等手段,收集犯罪嫌疑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证据。查明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必要时可对嫌疑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措施。
侦查结束后,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安机关会写出起诉意见书,把案卷材料、证据等一并移交给同级人民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决定。要是发现不应该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就会撤销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会立即释放,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担心公安机关处理不及时,可与公安机关保持沟通,了解进展。若对不立案决定不服,可依据法律规定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