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被关起来(羁押)的时间是可以在判刑后的刑期里扣除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说法,要是有人在管制、拘役、有期徒刑这些刑罚的判决正式执行之前就已经被关起来了,那这段被关的时间就能拿来抵刑期。
2、先说管制这种刑罚,要是在判决执行前就被关了,关一天能抵管制刑期两天。这是因为管制只是限制人的自由,不像羁押那样完全剥夺人的自由,所以兑换的比例是一比二。
3、再看拘役和有期徒刑,要是在判决执行前有被关的情况,关一天就只能抵刑期一天。这是由于拘役和有期徒刑都是直接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和羁押抵刑期的比例是一样的。
4、这里要提醒一下,无期徒刑和死刑没有刑期开始计算的点,所以被关起来的时间没办法拿来折抵。另外,如果是指定在某个地方被监视居住的,要是最后被判了管制,监视居住一天能抵管制刑期一天;要是被判的是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两天监视居住能抵一天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