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确定孩子归属权,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但存在特殊情况,若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生活;或有抚养条件却不尽义务,而父亲要求孩子随其生活;又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不宜随母亲生活,此时父亲请求直接抚养,法院会支持。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若就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量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教育背景、与子女感情等因素。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该方可优先获得抚养权。
子女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其真实意愿。
建议父母在处理孩子抚养问题时,多从孩子角度出发,尽量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需诉讼,要积极提供能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