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别人签合同要不要承担责任,得看具体情况。要是签合同的人得到了被代理人合法有效的授权,并且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去实施代理行为,那这种情况下,代理行为的效力就归被代理人,签合同的人一般不用担责。就拿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来说,上面清楚写了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内容,代理人在这个权限范围内签合同,产生的后果就由被代理人承担。
不过,如果签合同的人没有代理权,或者超越了代理权,又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了,却还去实施代理行为签合同,而且没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那这个行为对被代理人就不产生效力。这时,和签合同的人交易的相对方,可以要求被代理人在收到通知那天起三十天内进行追认。要是被代理人不表态,就会被当作拒绝追认。在行为被追认之前,善意的相对方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得用通知的方式来进行。要是行为没被追认,善意相对方可以要求签合同的人履行债务,或者就自己受到的损害要求赔偿,但赔偿范围不能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方所能得到的利益。
还有一种情况,要是代理人和相对方恶意串通,损害了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那代理人和相对方就得一起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