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民事侵权里,举证责任划分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这意味着当事人提出主张时,要自己提供证据。像一般侵权纠纷,主张对方侵权的一方,得证明侵权行为、损害事实、两者因果关系以及侵权人过错。
但有些特殊情况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在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纠纷中,侵权人要对法律规定的不担责或减责情形,以及自身行为和损害无因果关系来举证。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伤人,若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得担责。医疗纠纷里,若医疗机构有遗失、伪造病历资料等情况,会推定其有过错,医疗机构要证明自己无过错。
还有,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中,实施危险行为的人要证明自己行为和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了解这些举证责任划分规则很重要,当事人在诉讼时可据此收集证据,更好维护自身权益。如果遇到不确定的情况,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