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不只是协商一致、约定解除条件成就和法定情形这些常见情况,还有一些特殊情形。
首先是情势变更。合同签好后,要是发生了不能怪双方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受影响的一方能和对方重新商量。要是在合理时间内协商没结果,就可以找法院或仲裁机构来变更或解除合同。
其次是不定期合同,像不定期的租赁、保管合同等。这种合同,当事人能随时解除,但要提前在合理时间通知对方。
承揽合同里,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能随时解除合同,不过要是给承揽人造成损失,得进行赔偿。
货运合同中,在货物还没交给收货人时,托运人能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把货物交给其他人,但要赔偿承运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和受托人都能随时解除。要是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若非自身原因,要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则要赔偿对方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能获得的利益。遇到这些特殊合同解除情况拿不准时,建议咨询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