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分不同场景说说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要是父亲是借款主体,他把借的钱打到女儿账户,这只是资金流转手段,借款关系不受影响。此时,债权人可以按借条要求父亲还钱,父亲得承担还款责任。要是女儿和这笔借款没其他关联,那女儿不用直接偿还借款。比如,父亲借钱用于自己生意经营,钱打到女儿账户后他自己用了,就属于这种情况。
不过,要是有证据能证明女儿实际用了这笔借款,或者和父亲构成债务加入,债权人就能要求女儿一起还钱。债务加入指的是第三人跟债权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而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明确拒绝,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就能让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一起承担连带债务。
要是父亲逃避债务,像把借款打到女儿账户、转移资金来避免被债权人执行财产,债权人有充分证据时,可以通过诉讼行使撤销权,要求女儿返还相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