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纠纷里,约定管辖得按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能书面协议选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跟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不过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约定管辖要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没用。书面协议可以是合同里的协议管辖条款,也能是纠纷发生前后达成的管辖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得是和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常见的就有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要注意,当事人只能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选,要是选了和争议无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约定可能被认定无效。
要是当事人约定管辖不明确,或者选了两个以上和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原告能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要是约定管辖违反了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约定同样无效,这时要按法定管辖确定管辖法院,也就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建议大家在签订合同时,仔细约定管辖条款,采用书面形式明确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管辖法院,避免出现管辖不明确或违反规定的情况,以保障自身权益,减少纠纷发生时的管辖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