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财产处理上,有两种主要方式,分别是约定处理和法定处理。
先说说约定处理。夫妻两人可以用书面协议的方式,来确定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他们可以约定这些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拥有,也能约定部分归各自、部分归共同。一旦这样的约定达成,对夫妻双方都有法律上的约束效力。要是夫妻走到离婚这一步,财产分割就得按照之前的约定来办。
再讲讲法定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先由双方商量着处理。要是商量不出结果,法院就会介入,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孩子、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来判决。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婚姻期间挣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还有生产、经营、投资得到的收益,以及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等。不过,像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有一方因为人身伤害拿到的赔偿补偿等,这些属于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归个人,不参与分割。另外,如果在处理共同财产时,有一方偷偷藏财产、转移财产、变卖财产、损坏财产、大肆挥霍财产,或者伪造共同债务想霸占另一方财产,那么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这一方可能会少分甚至不分财产。现在社会发展快,财产形式越来越多样,在处理婚姻财产时,也得跟上时代变化,考虑新出现的财产类型,这样才能更公平合理地保障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