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发现对方把钱都给了女方,得按不同情形来处理。要是这笔财产属于离婚时没分割的夫妻共同财物,另一方能去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拥有的财产,处理权利是平等的。要是一方私自把共同财产转走、处理了,这就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在打官司时,想分割财产的一方得拿出证据,证明这笔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对方有转移的行为。
2、要是这笔钱是离婚协议里说好给女方的补偿或者财产分配,而且协议是合法有效的,那双方就得按协议做。要是给钱的一方后悔了,一般来说,法院会认可离婚协议的约定,除非有欺诈、胁迫等能撤销协议的情况。这时候,反悔的一方要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能撤销协议的事情后的一定时间内,去法院申请撤销协议,然后重新分割财产。
3、要是这笔钱是对方自己的个人财产,那对方想怎么处理都行,另一方通常没办法干涉。现在法律越来越注重个人财产权益的保护,未来在类似离婚财产纠纷中,对于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界定可能会更加清晰和严格,以更好地保障各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