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致伤且肇事者负全责时,法律上没规定必须由肇事者垫付医药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提到,要是侵害他人导致人身损害,得赔偿医疗费等合理费用。这说明,虽然最后是全责的肇事者来承担赔偿,但没说事故一发生就得先掏钱垫付。
实际生活中,肇事者垫付医药费是有道理的。及时出钱能让伤者尽快得到治疗,不会因为钱的事儿耽误病情,还能减轻伤者和家属的经济负担,让他们心里踏实些。而且,主动垫付也显示出肇事者对自己错误的担当,后续处理责任认定和赔偿协商时,对肇事者可能是好事。
要是肇事者不垫付,伤者也有办法。可以自己先掏钱看病,把看病的票据都留好,等病治好了再找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钱。也能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先垫付抢救费用。要是情况特别紧急,伤者能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让肇事者先给一部分医疗费。
法律建议:肇事者最好主动垫付医药费,展现责任和担当,避免后续纠纷。伤者遇到肇事者不垫付的情况,要冷静处理,合理利用法律途径保障自己权益,及时保存好各类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