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给彩礼是很多地方的习俗,但婚后要是发现彩礼钱是对方借的,而且因为给彩礼让对方生活变得困难,这种情况在离婚时就有说法了。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要是符合这种因给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给付彩礼的一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是会支持的。这里说的“生活困难”,就是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没办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还有一种情况,双方虽然办了结婚登记,但是实际上没一起生活,离婚时也能要求返还彩礼。
要是不符合上面说的这些法定返还情形,彩礼通常就不用返还了。不过从情理和家庭和谐的角度考虑,夫妻双方可以商量商量彩礼债务的问题,比如一起制定个合理的还款计划,共同承担债务,这样也能减轻给付方的压力。要是商量不下来,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来调解。要是调解也解决不了,还能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