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案子移送到检察院后,检察院是会通知被害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后的三天之内,要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被害人的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他们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通知被害人是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关键程序。被害人是案件直接的利害关系人,他们有权利了解案件的进展,参与到诉讼当中,还能提出赔偿诉求。检察院告知被害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能让被害人更好地参与刑事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存在被害人无法联系等客观因素,通知可能会遇到困难。但司法机关会尽最大努力履行通知义务,保证程序既合法又公正。所以,正常情况下,案子移送到检察院之后,检察院会按照法定程序,及时把相关权利告知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