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来说,交通事故里的误工费是算到定残前一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有相关的司法解释,误工费要根据受害人耽误工作的时间和收入情况来确定。耽误工作的时间是由给受害人治疗的医疗机构开的证明来定。要是受害人因为受伤落下残疾,一直没办法工作,那误工时间就能算到定残前一天。
这是考虑到,一旦定残,就说明受害人因为受伤,劳动能力受影响的程度被明确了。从定残那天开始,受害人就能够去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等项目了,而残疾赔偿金其实已经把受害人因为残疾导致以后收入减少这部分给补上了。所以在定残之前,受害人因为受伤没办法正常工作,收入减少了,就按照实际误工时间来算误工费;定残之后,就用残疾赔偿金来补偿他接下来可能少的收入。
2、要是受害人在定残之前就重新开始工作,有了正常收入,那么误工费就只能算到他恢复工作那天,而不是定残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