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提供新证据后这么处理:
诉讼里,要是原告在举证期限结束后提供新证据,法院先审查该证据是否为“新的证据”。按法律,新证据在一审程序里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当事人因客观原因在举证期限内无法提供,经法院准许在延长期限内仍不能提供的证据等情况。
要是审查后认定是新证据,法院会组织双方质证。被告能就新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发表意见,进行质疑、辩驳。若不属于新证据,法院可根据情况不予采纳。不过有些情况下,即使不是新证据,但对案件基本事实影响重大,法院也可能组织质证。
质证时,双方围绕证据证明力大小、能否达到证明目的辩论。法院会根据质证意见判断证据证明力。另外,因提出新证据使案件审理期限延长,产生的误工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可能由提出新证据一方承担。总之,法院会综合全案,依据证据认定事实,作出公正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