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私了之后再索要钱财,能不能这么做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要是私了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不存在欺骗、强迫、理解错误或者明显不公平的情况,那这个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都得按照协议来办。
2、要是后来发现了当时没察觉到的伤情,或者因为这次事故产生了新的重大费用,比如后续的治疗费用、病情恶化带来的额外损失等,而且有证据能证明这些费用和交通事故有关,那么再次要钱是有一定道理的。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和对方商量,要是商量不成,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改变或者撤销原来的私了协议,并且要求合理的赔偿。
3、如果没有出现新的状况和新的损失,一方却随便反悔又来要钱,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对方有权利拒绝支付,如果要钱的人用威胁、骚扰等违法手段来索要钱财,那就可能违法了,被索要钱财的一方可以报警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