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为他人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帮助,有些情况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从而立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面这些情形就属于“情节严重”。
比如,给三个及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五万元以上资金;违法获利达到一万元以上。还有,要是在两年内,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之后又帮着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或者被帮助的对象实施犯罪造成了严重后果,这些都算“情节严重”。另外,如果存在其他类似严重的情节,也会被认定。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要是因为客观条件限制,没法确定被帮助对象是否构成犯罪,但相关数额加起来达到了一定标准,也会追究刑事责任。比如支付结算金额累计超过一百万元,通过投放广告等提供资金超过二十万元,违法所得超过五万元,就会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来处理。大家可得注意,别一不小心就陷入这类犯罪风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