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有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两种。在不同情形下,相关诉讼请求也不一样。
如果要申请强制清算,当公司出现解散情况,却没按时成立清算组,或者成立了却故意拖延清算,又或者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时,债权人或股东能向法院提出强制清算申请。这时诉讼请求可以写成让法院指定清算组来对公司清算,同时在事实和理由部分说明公司的解散原因,像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满、股东会决议解散等,还有公司没依法自行清算的情况。
在清算中涉及债权确认之诉,如果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意见,可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一般是确认自己对公司有具体金额的债权以及相应利息等从权利,在事实和理由里说清楚债权产生原因,比如是合同关系、侵权行为等,还有清算组核定结果和实际债权不相符的情况。
要是股东觉得清算组成员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了损失,提起赔偿之诉时,诉讼请求可写为让清算组成员对公司或债权人的损失进行赔偿,并明确赔偿金额,并且说明清算组成员具体的不当行为和造成损失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