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有两种方式,即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诉讼变更时,法院支持变更抚养权有这些法定条件:
一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若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而无力继续抚养子女。像一方患了重大疾病,其身体状况没办法再照顾孩子日常的生活和学习。
二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是不尽抚养义务,或者存在虐待子女的行为,对子女的身心健康确实有不利影响。比如一方长期对孩子不管不顾,又或者打骂孩子,影响孩子成长。
三是已满八周岁的子女,自愿跟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尊重八周岁以上孩子的真实意愿,这是重要考量因素。
四是存在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这是兜底条款,比如抚养方的生活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继续抚养会对子女成长产生负面影响等。
另外要注意,主张变更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存在符合法定的变更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