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想离婚,即便对方无过错且不愿离,也能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组织调解,也能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时会先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存在这些情况,调解无效时法院会准予离婚: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准予离婚。还有,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的,也应准予离婚。
若想离婚一方能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即便对方无过错且不同意,法院也可能判离。要是不能证明感情破裂,第一次诉讼法院大概率不准离婚。但符合条件再次起诉,也有较大可能获得离婚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