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产权登记涉及物权设立,要遵循合法、自愿原则。父亲强行给儿子登记动迁房名,一般是不可以的。
如果动迁房的被征收人是父亲,从法律上讲,父亲对房屋有处分权。不过,把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这实际上属于赠与行为。按照《民法典》规定,赠与需要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要是儿子不同意接受赠与,那父亲就不能强行登记。
若动迁房被征收人不是父亲,父亲就更没权力擅自将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比如被征收人是儿子本人,父亲没经过儿子授权,就不能进行登记操作;要是被征收人是家庭其他成员,父亲也得得到相关权利人同意,一起办理登记手续才行。
要是父亲强行登记,儿子可以先和父亲协商,要求更正登记。要是协商不成,儿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登记行为无效,让房屋恢复真实的产权登记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