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人身损害赔偿没有统一的具体数额。下面介绍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医疗费需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为准。
误工费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明确,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就按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还有护理期限来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考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是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从定残之日起算二十年。不过,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赔偿年限就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90%。
除了上述赔偿项目,还可能涉及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这些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遇到这类赔偿问题,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