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身损失费的计算得按照不同的赔偿项目来定方法。
对于医疗费,是根据医院开的医药费、住院费这些收款凭证,再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证据来确定。要是赔偿的一方对治疗有没有必要、合不合理有疑问,那得拿出证据来证明。
2、误工费是根据受伤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来算。误工时间由医院给出证明确定。要是因为受伤残疾一直没办法工作,误工时间可以算到定残的前一天。如果有固定收入,就按实际少挣的钱来算;没有固定收入的,就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算;要是证明不了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情况,就参考打官司的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类似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人数和护理时间来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就按照误工费的算法来算;没有收入或者请护工的,就参考当地做同样级别护理的护工工资标准来算。护理时间要算到受伤的人能自己照顾自己为止。
4、交通费是受伤的人以及必须陪着的人因为看病或者转院实际花的钱,得有正式的票据才行,而且票据得和看病的地方、时间、人数、次数对上。
5、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受伤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打官司的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上一年平均能支配的收入标准来算。从定残那天开始算二十年,不过要是六十岁以上,年龄每大一岁就少算一年;七十五岁以上的,就只算五年。
6、死亡赔偿金也是按照打官司的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上一年平均能支配的收入标准,算二十年,六十岁以上和七十五岁以上的计算方法和残疾赔偿金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