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在刑法里,自首有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之分。
一般自首得满足俩条件。首先是自动投案,要是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还没被司法机关发现,又或者虽然被发现了,但犯罪嫌疑人还没被讯问、没被采取强制措施、没被群众扭送到案,这时候主动跑去司法机关等投案,就算自动投案。还有,要是罪行没被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发现,只是因为看着形迹可疑被盘问、教育后,就主动交代自己罪行,也会被当成自动投案。其次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也就是要把主要犯罪事实说清楚。
特别自首是针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要是他们如实交代司法机关还没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也算自首。
对自首的犯罪分子有好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要是犯罪情节比较轻,还能免除处罚。不过具体量刑时,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像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还有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但后来又翻供,不过在一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也会被认定为自首。要是碰到涉及自首的复杂情况,建议精准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