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协议离婚设立了离婚冷静期。夫妻去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会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这30天里,要是有一方后悔不想离婚了,就可以撤回离婚申请。等冷静期过了之后的30天内,夫妻双方得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要是没去申请,那就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
2、要是之前交过一次离婚申请,却因为在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没去申请领离婚证,导致申请过期了,那原来的离婚登记申请就没用了。要是夫妻还是想协议离婚,就得重新走协议离婚的流程。也就是说,双方要再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再经历30天的冷静期,等冷静期过了的30天内,再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
3、要是夫妻没办法就离婚的事商量好,或者不想再走协议离婚的程序,那么其中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并判决是否准许双方离婚。随着社会观念的变化和人们对婚姻质量要求的提高,未来可能会有更多人在离婚问题上选择不同的途径,法律也需要不断适应这种变化,以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