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在协议离婚时是强制适用的。这意味着,如果夫妻两人自愿决定离婚,得先签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
当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给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后,接下来的三十天就是冷静期。在这期间,要是有一方反悔不想离了,带上自己有效的身份证件和那张回执单,去当初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
另外,从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如果夫妻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那就会被当作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对于打算协议离婚的夫妻来说,一定要清楚离婚冷静期这个规定。在做决定前要慎重考虑,避免冲动离婚。要是在冷静期内改变主意,要及时按规定去撤回申请。只要《民法典》没修改,离婚冷静期的强制规定就一直有效,大家都得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