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裁申请被驳回后,一般不能再次申请再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要是当事人能拿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定的一些情形,就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法院受理后,会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要是发现裁决确实有法定撤销情形,就会裁定撤销;要是不存在这些情况,就会驳回撤裁申请。
法律没有给当事人对驳回撤裁申请的裁定申请再审的权利。这是因为仲裁制度就是为了高效、快捷地解决纠纷。要是允许对撤裁申请被驳回的裁定反复再审,那仲裁结果就一直不确定,和仲裁制度的初衷相违背,还会让当事人花更多时间和金钱,也不利于纠纷及时解决。
但要是仲裁裁决执行有错,当事人可以在执行程序里提出执行异议等救济措施。如果有新证据表明仲裁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虽然不能通过再审解决,不过在执行阶段,能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