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分配异议的期限,得区分不同情况来看。
执行法院制作好财产分配方案后,要是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方案有意见,要在收到分配方案那天起15天内,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异议。要是过了这个时间没提异议,就会被当作认可分配方案。
要是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提交了书面异议,执行法院会通知那些没提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这些没提异议的人,在收到通知那天起15天内,要是没提出反对意见,执行法院就会按照异议人的意见修改分配方案,然后进行分配。要是他们提出了反对意见,法院会通知异议人。这时候,异议人在收到通知那天起15天内,可以把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告上法庭,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简单来说,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分配方案异议的期限,通常是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15天。要是别人对他的异议提出反对意见,他提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期限同样是15天。大家一定要留意这些时间节点,不然可能会影响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