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里,法院判离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非被告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这些情形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是重婚或与他人同居;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也应准予离婚。
要是被告不同意离婚,可在庭审中举证证明夫妻感情没破裂,像双方还共同生活、相互关心等。要是被告同意离婚,就要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好应对,提供相关证据维护自己权益。最终,法院会综合全案情况,按法律规定判决是否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