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纠纷的管辖得按照相关规定来确定。啥是保险人代位求偿权呢?就是保险人给被保险人赔偿了保险金之后,依法有权让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确定管辖时,一般有这么几个规则。
先可以根据保险人所代位的被保险人与第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来定管辖法院。要是被保险人和第三者之间是合同纠纷,那就按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要是侵权纠纷,就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这里说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
还有,如果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第三者在相关合同里约定好了管辖法院,而且这个约定不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那就按约定来。
另外,要是涉及海事海商案件中的保险人代位求偿纠纷管辖,得适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相关规定,由海事法院专门管辖。
所以,确定保险人代位求偿纠纷的管辖,得先弄清楚被保险人与第三者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然后再结合协议管辖的情况,以及特殊程序法的规定,最终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很多人可能以为随便找个法院就能起诉这类纠纷,其实不是,一定要按这些规则来确定管辖法院,不然可能白跑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