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撤诉之后随时都能再次起诉,但也有特殊情况。就拿离婚案件来讲,如果原告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了离婚案件,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等过了六个月,一般就可以随时起诉离婚了。这么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有人滥用起诉的权利,维护社会和家庭关系的相对稳定。
除了离婚案件,在其他民事案件里,当事人撤诉后又起诉,法院通常会受理,原告随时都能行使起诉的权利。不过再次起诉时,得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原告得和这个案子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比如是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要有明确的被告,就是得知道告谁;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比如要求对方赔偿多少钱,还有相关的事实和理由;案件得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且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在行政案件中,如果原告或者上诉人撤诉后,又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所以,撤诉过了六个月能不能随时起诉,得根据案件的类型来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