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有人员一起犯职务犯罪的事儿并不少见,常见的罪名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等。在给这类犯罪定罪量刑的时候,得把好多因素都考虑进去。
按照咱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这些一起犯罪的非国有人员,得先把主犯和从犯分清楚。要是在犯罪里起主要作用,那就是主犯,他得对自己参与的所有犯罪行为负责受罚。要是起的是次要或者辅助作用,那就是从犯,处罚的时候会从轻、减轻,甚至有可能免除处罚。
就拿职务侵占罪来说,非国有人员要是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把单位的财物偷偷变成自己的,而且达到一定数额,那就构成犯罪了。不过数额不同,量刑也不一样。要是数额只是比较大,那可能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得交罚金。要是数额巨大,就得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这个范围量刑,同样也得交罚金。要是数额特别巨大,那可就严重了,可能会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罚金也少不了。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也是类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别人的财物或者主动要财物,还帮别人办事儿,数额较大就会被判刑。数额大、情节严重程度不同,量刑也都有相应的标准。
在实际判决的时候,会看看每个犯罪人的具体犯罪情节,在犯罪里作用有多大,有没有主动把赃款退回去,是不是有自首或者立功这些情况,综合起来给出公正的判决。
给非国有人员的建议是,千万不要被利益冲昏头脑,利用职务便利干违法的事儿。要是已经参与了这类犯罪,主动自首、积极退赃,争取宽大处理。单位也得做好监督管理,防止员工陷入犯罪的泥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