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被忽悠当了股东,还没出资,这时候公司欠了钱,得看具体情况来处理。
要是你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这些文件上签了字,就算是被忽悠的,一般也得承担股东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有义务按照公司章程足额出资。要是股东没出资,公司财产又不够还债务,那这个股东就得在没出的本金和利息范围内,给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不过,要是你能证明自己是被忽悠才成了股东,也有办法解决。你得收集证据,像和忽悠你的人的聊天记录,或者找相关证人来作证,以此证明你本来没打算当股东,是被欺骗才登记的。之后,可以走法律途径撤销股东资格,向法院起诉,请求让股东登记无效或者撤销登记。要是法院支持了你的请求,你就不用对公司债务负责了。
在股东资格还没撤销之前,如果债权人要求没出资的股东担责,你可以跟债权人说清楚自己是被忽悠的,商量出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同时,你也要积极配合公司还钱,比如一起参与公司的资产清算。所以,碰到被忽悠成股东又没出资,公司还欠债这种事儿,别慌,按合适的办法处理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