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二审期间选择认罪认罚,确实存在得到从宽处理的机会,但这并不意味着肯定能减刑。
先说说法律上的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适用,二审也不例外。简单来讲,认罪认罚从宽就是说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要主动、如实交代自己干的坏事,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不反驳,还得心甘情愿接受处罚。
到了二审阶段,要是被告人选择认罪认罚,法院可不会只看这一点就做决定,而是会把整个案子里的各种情况都综合起来考虑,比如犯罪事实、相关证据、具体情节等,来判断要不要从宽处理以及从宽到什么程度。
不过二审和一审不太一样。要是一审已经判了,被告人到二审才认罪认罚,法院就得看看他是不是及时认罪,态度够不够真诚。要是一审的量刑没什么大问题,仅仅因为二审时认了罪就大幅度减刑,那司法判决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可就没法保证了。所以,二审认罪认罚后,法院可能会根据他的态度适当从宽,但从宽的程度通常比一审时认罪认罚要小。
在这里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如果涉嫌犯罪,最好尽早认罪认罚,因为一审时认罪认罚往往能争取到更大幅度的从宽处理。当然,如果到了二审,也可以选择认罪认罚试试,说不定也能获得一定程度的从宽,但最终能不能减刑、减多少,还是得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依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