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邮寄送达被退回,送达是否有效要分情况看。
要是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诉讼文书,从而使邮件被退回,这种情况算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能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能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并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这就视为送达。邮寄送达遇到拒收也是同样道理。
要是因为收件地址错误、受送达人迁移新址不明等其他原因导致邮件退回,那就不算送达。遇到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采取别的合适送达方式,像直接送达、公告送达等,以此保障诉讼程序合法、公正进行,确保受送达人可以及时知晓诉讼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