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年前发生的强奸罪能否立案,得看具体情况。法律上有个刑事追诉时效的规定,就是犯罪过了一定时间就不再追究了。对于强奸罪,因为它法定最高刑是死刑,所以追诉时效是二十年。
正常情况下,如果犯罪行为过了三十多年才被发现,那多半已经过了追诉时效,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立案,犯罪人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了。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在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犯罪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这种情况下就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还有,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就提出了控告,而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该立案却没立案,同样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另外,要是过了二十年,觉得必须要追诉这个犯罪,那就得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遇到这种情况的人,如果想让三十多年前的强奸罪立案,要先看看是否存在上面说的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要是不确定,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忙分析有没有必要追诉,以及能不能获得最高检的核准。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