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的双腿截肢者,刑罚执行会按照人道主义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
要是被判管制,不用在特定场所服刑,而是在社区接受社区矫正。一般来说,双腿截肢不影响管制执行,只要遵守相关要求就行,比如要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会客规定等。
如果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正常是要在监狱等场所服刑的。不过,双腿截肢者要是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像患了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在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后,就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在监外执行期间,由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和监督管理。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双腿截肢者,也是先在监狱服刑。在这两年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就减为无期徒刑;要是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要是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那得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总之,刑罚执行既得保障罪犯的基本人权,又要保证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