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针对非法买卖土地行为设的罪名。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立案追诉。
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会被追诉,因为基本农田是受法律严格保护的耕地资源。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也会被追诉,这些耕地也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同样要被追诉,这里的“其他土地”包括非耕地的建设用地等。若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就应追究刑事责任。即使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也会被追诉。
此外,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也会立案处理。该罪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定罪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刑更重。
建议大家遵守土地管理法规,不要进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若不小心涉及相关问题,应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积极配合处理。